| 关于成立双清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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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04 16:50 文章来源:双清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更好的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双清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朱 敏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刘巧超 区商务局局长
肖明伟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监察局副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区国税分局副局长
区地税分局副局长
周 纲 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正农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具体负责家电下乡推广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设立咨询电话,受理举报、投诉、咨询。
办公室主任:周 纲(兼)
二、成员单位职责
商务部门总体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做好组织销售、货源供应、市场秩序等方面工作,扩大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力保市场稳定;负责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和疑难解答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各地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落实、审核、兑付等方面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家电下乡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家电下乡政策在农村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民群众用好优惠政策。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兑付,保证补贴资金安全发放到农民手中,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税务部门负责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销售网点及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加强税务管理,保障发票及时供应。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工商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基层工商所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服务,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促进下乡产品的流通。负责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跟踪检查,协调质量问题产品的处理,保证让农民买到放心的商品。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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